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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药品供货商家约谈并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发布时间 :2018-03-29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强调反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这一新的要求,释放出对反腐败要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推进药品集中、阳光采购工作,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制度,3月20日下午2:30在门诊大楼八楼会议室,由药剂科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召集与我院有药品购销合作关系的20家药品供货商举行了约谈会并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业务副院长张德明、纪委书记廖开林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张德明通过例举医院部分运行指标,尤其是去年下半年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专项活动,近几年药品费用增长高于医疗业务量的增长,药品占比高居不下等数据的分析,对药品经营企业提出了五点要求:1.要坚守底线,警钟长鸣;2.要诚信经营,按规则、程序办事,按时保质保量供应药品;3.要依法经营,不触红线,不做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事情;4.要严格执行药品供销的各项规章制度;5.希望各药品供应商在新的监察体制下,严格执行所签订的《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做到阳光供销,和医院建立起良好的医商关系,筑牢廉洁堤坝。同时要求药剂科科主任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自己和科室人员,切实做到“清”和“亲”。

廖开林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当前形势指出:一是知敬畏,守底线,保廉洁,重承诺。认真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规范营销行为,坚决守住底线,做到守法守规。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打击官商勾结,行贿受贿,利益输送关系,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铲除党内利益集团滋生的土壤,消除党内政治隐患,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三是要认真遵守协议内容,合理规范供货渠道,为医院提供优质价廉的药品,与医院共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会上,两家药品配送企业代表先后作了表态性发言,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廉洁购销合同的各项规定,严格管理自己的营销人员,杜绝商业贿赂。依法依规,切实为群众看病就医服好务,保证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和药品质量,全力做好药品保障。

药剂科主任高勇就本次约谈会进行了总结,并对我院实施及药品配送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