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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门诊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0-01-28

尊敬的门诊患者及家属:

您好!

我院作为雅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集中收治医院,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门诊诊疗安排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我院作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收治机构,且承担全市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疫情期间主要接诊危急重症患者,建议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优先到其他医院就诊。

2.为避免交叉感染,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必须自备并佩戴口罩,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看诊。

3.所有患者及陪同家属在进入门诊大楼前均需要接受体温检测,请积极配合,并主动告知是否流行病学史(①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②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③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如有异常情况主动前往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4.便民门诊开药请优先到其他定点医院,病情有变化者及时到门、急诊就诊。

5.已预约挂号且选择暂时不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可通过以下途径退号,医院将全额退返挂号费。

(1)手机退号:通过大象就医APP及雅安市人民医院官方微信预约挂号者,在就诊当日及之前均可在手机上通过原渠道退号退费;

(2)现场退号:通过在医院现场支付现金的预约挂号者,可于2周后1月内(从就诊当日算起)持挂号凭证(红蓝两联发票)到我院相应院区的门诊大楼一楼挂号窗口全额退回挂号费;

(3)来自武汉或有接触史并已预约我院专家门诊的患者,请取消就诊并按上述告知途径退号,请自觉遵守隔离观察要求、或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待疫情解除后,我院将尽量解决未看诊患者的就诊需求。

6.医院调整了部分门诊流程及患者活动路线,请理解由此带来的不便,并按照要求的流程和路线就诊。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雅安市人民医院

2020年1月28日




雅安市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

住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

您好!

我院作为雅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集中收治医院,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 加强住院病房人员出入管理:所有住院病房将实行严格的探访管理,患者在院期间不建议其他人员来院探访。若属于必须探视,尽量减少探视人员,每次仅限1人,且探视时请主动告知有无发热,发热者谢绝探视;患者如需陪护,原则上每名患者配1名陪护,相对固定不随意调换。

2. 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请自备并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3. 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不应离开病房,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离院期间注重个人卫生,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流行病学史(①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②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③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或出现呼吸道症状等,及时向医护人员通报。

4.疫情期间我院主要承担急危重症患者门诊及收治入院诊疗工作,建议其他患者在此期间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其中我院原承担的其他传染病医疗救治任务暂由各县区医疗机构分担)。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雅安市人民医院

2020年1月28日